一、概况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以下简称“能源研究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由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安徽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牵头组建,聚焦磁约束聚变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智慧电力电网四大研究方向,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为我国能源安全、国际能源技术发展以及解决人类能源终极问题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撑。
为更好服务安徽省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三地一区”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能源研究院依托安徽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双方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创新科教产协同育人模式。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辐射防护与安全研究中心以聚变设施(电站)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应用为核心,面向实现聚变能发电的最终目标,在电磁与电离辐射和屏蔽、辐射场测量与监测、放射性包容、核安保技术和措施、核材料衡算和防止核扩散、消防安全、职业安全与防护、可靠性与概率安全分析、数据与信息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和服务。最终形成覆盖聚变设施(电站)从场址选择、建设、运行维护到退役等全寿期辐射与安全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
辐射防护与安全研究中心长期招收有志于聚变辐射防护与安全研究的各类相关专业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围绕能源研究院重点研究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产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表)
1. 招生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安全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学位)、机械工程、机械(专业学位)、电气工程、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2. 招生人数(持续招生中)
2025年招生人数暂拟为:硕士研究生10名,博士研究生4名。(每年招生人数可参考)
四、联合培养方式
1.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单位为安徽理工大学,达到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由安徽理工大学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制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执行。
3. 联合培养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在安徽理工大学完成。其他培养环节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完成。
五、奖助政策
全日制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学制期间正常享受国家、学校的奖助政策(详见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六、联系方式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辐射防护与安全研究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955651188
Email:xuxin@ie.ah.cn